反擔保函的大致意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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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肯定都知道擔保,但是很少的人知道反擔保,其實擔保和反擔保的聯繫是非常的密切的,對於反擔保我們國家規定的內容也是有很多。反擔保一般都是指擔保人對他進行擔保,然後他再對擔保人進行擔保,這樣就是反擔保。反擔保函的意思就是為了反擔保做出一個合同規定,如果出了事情一般都是需要按照反擔保函當中的規定來尋找解決辦法。那麼反擔保函是什麼意思。

反擔保函的大致意思是什麼?

反擔保函

反擔保函(Counter Guarantee)是指由反擔保人應申請人的要求向擔保人開立書面反擔保文件,承諾當擔保人在申請人違約後作出賠償,且申請人不能向擔保人提供補償時,由反擔保人提供補償,並賠償擔保人的一切損失。

簡介

在國際業務中,由於對外國銀行不瞭解,以及各國法律差異較大,受益人往往只接受本國銀行開立的保函,因而申請人只好委託其往來銀行先給受益人當地代理行開立反擔保函,由該代理行再向受益人開立保函,這是一種適用較為普遍的反擔保形式。

定義

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它反映了兩者之間的權益關係。在保險業務中,保險人為保險標的出具的付款擔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險人應承擔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險人應向保險人出具其自負責的擔保證明,即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供反擔保。又稱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

反擔保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權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 [1]

具備要件

一是第三人先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才能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二是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三是隻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時,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四是須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擔保應採用書面形式,依法需辦理登記或移交佔有的,應辦理登記或轉交佔有手續。

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適用於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

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並無差別。

可以看出反擔保函就是對相應的擔保人和擔保事務做出的一個文件,反擔保函是可以證明擔保方面的各種事情的。所以説對反擔保是非常有用的。反擔保在生活當中其實發生的案例有很多,土地方面的問題也有很多涉及到反擔保,所以我們一定要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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