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土地抵押

來源:法律科普站 4.97K
遂寧市土地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遂寧市信息公開有什麼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四川省政務公開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政府信息,是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本辦法所稱的行政機關,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含其派出機關)及其工作部門(含其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

本辦法所稱公開,是指行政機關主動或依申請讓社會公眾或特定申請人知曉有關政府信息。

第三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是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省監察廳協同負責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行政監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指導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複議工作;省保密局協同負責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縣及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或者縣及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另行確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明確一名負責人具體分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應明確人員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第五條 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並指定機構(以下統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責是:

(一)具體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二)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四)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五)本行政機關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政府信息公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獲取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權利;行政機關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依法履行公開政府信息的義務

第七條 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通過報紙、電視、廣播、新聞發佈會等形式及時予以澄清。

第八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佈協調機制。行政機關發佈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當與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協調,經對方確認後方可發佈;溝通協調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擬發佈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報請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行政機關發佈政府信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批准,未經批准不得發佈。

第九條 為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效開展,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目標任務,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其實關於遂寧市的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還有更多詳細的規定而以上只是部分與老百姓的利益關係最大的部分,如果實際遇到了與信息公開有關的糾紛可以直接委託律師代為申請對政府的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