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股權質押的賠償在什麼情況下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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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在什麼情況下接受股權質押需要賠償

銀行股權質押的賠償在什麼情況下才會發生

(一)接受下列股權時

1、本行的股權;

2、銀行章程、有關協議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質,或其他在限制轉讓期限內的銀行股權;

3、權屬關係不明、存在糾紛等影響到出質股權價值和處分權利的,或價值難以評估的銀行股權;

4、被依法凍結或採取其他強制措施的銀行股權;

5、證券交易所停牌、除牌或特別處理的上市銀行股權;

6、按要求出質前應向股權所在銀行董事會備案而未備案造成備案未通過的銀行股權;

7、涉及重複質押或銀監會認定的其他不審慎行為的銀行股權。

(二)發生下列情況時銀行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1、銀行被質押股權達到或超過全部股權的20%;

2、主要股東(即能夠直接、間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業銀行5%以上股份或表決權以及對商業銀行決策有重大影響的股東)質押本行股權數量達到或超過其持有本行股權的50%;

3、銀行被質押股權涉及凍結、司法拍賣、依法限制表決權或者其他權利限制。

二、股權出質登記註冊應提交文件、證件

(一)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複印件(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資的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質的,應提交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

6、加蓋公章的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二)股權出質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變更登記申請書》;

2、有關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文件:

(1)出質股權數額變更的,提交質權合同修正案或者補充合同;

(2)出質人、質權人姓名(名稱)或者出質股權所在公司名稱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稱更改的證明文件和更改後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

3、加蓋公章的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三)股權出質註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註銷登記申請書》;

2、加蓋公章的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四)股權出質撤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撤銷登記申請書》;

2、質權合同被依法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法律文書;

3、加蓋公章的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銀行股權質押的賠償”問題的回答。銀行可以接受股權的質押,貸款給質押人資金。但是銀行不可以就受所有的股權質押,一些特定的股權銀行是沒有權力質押的。而且當銀行質押股權時,遇到一些情況也應該即使公告。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雲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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