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的利率該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民間借貸中,除了特殊的好友和親戚間的借貸可能因為感情因素不會收取利息,但是其他的民間借貸都會涉及到利率問題,那麼民間借貸的利率該是多少呢?有什麼規定嗎?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民間借貸的利率該是多少

民間借貸利息的法律規定:

(一)利率問題

對於民間借貸的利率,《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司法解釋則具體規定為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説,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內協商。一年期的銀行貸款年利率為5.85%,則一年期的民間借貸年利率不得超過23.4%。由此可歸納為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以內的屬於合法利率,超過4倍的,屬於高利貸,而高利貸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二)利息問題

1、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利息並無強制要求,有償或無償由雙方約定。如當事人對利息有約定的,借款人應按約定支付利息;如當事人對對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貸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須對利息作出明確的約定,否則,按無息處理。

2、即使是無息借貸,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貸款人有權要求償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討不還,貸款人要求償付催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三)“超四倍”利息在合同履行後的返還問題

在此,我們不得不提醒借款人注意:雙方約定利率超過四倍,在履行完畢後,借款人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對以上請求是否支持,司法實踐是,對已履行的超過四倍的利息不判令返還。其理由是根據訴訟法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不得超過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的部分不受保護”按此條規定:“超過部分的不保護”既不保護貸款人收取超過的部分,也不保護借款人返還多付的部分。借款人可以再履行期間拒絕支付多付的利息,但已多付的部分屬於贈與部分,根據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的贈與行為,屬於單向合同,借款人有權行使撤銷權,但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且受贈人即貸款人沒有違反撤銷權內容的規定,借款人無權行使撤銷權,即要求返還多付的部分法院將不支持。

同時,根據《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5條規定,貸款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由此可見,民間借貸也不得約定複利(即利滾利)。根據新的《意見》的解釋規定,可以約定複利,但複利後的利息不可超過四倍。

以上就是本次由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有關民間借貸的利率的內容,希望對您瞭解相關知識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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