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欠錢不還打官司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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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對於大家來説都不陌生,那麼,如果對方欠錢不還打官司有用嗎,對於這類問題,如果自己的索要行為無法獲得收穫,最直接的方法就是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只要自己的證據充足就會自己的訴訟帶來足夠的支持,那麼,案件勝訴的可能性就會高出許多,可以有效的維護自己利益。

如果對方欠錢不還打官司有用嗎

對於發生利害衝突的雙方來説,他們到官府或長官那裏去告狀,請求裁決是非,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的活動,或者因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長官那裏同對方爭論辯白,以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的活動。如果對方欠錢不還打官司有用嗎,對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通過法律手段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合法財產。

1)對方有財產的,提供財產線索,通過訴訟,申請財產保護,然後申請強制執行,這樣就可以合理合法的獲得自己的合法財產。

2)對方沒有財產的,對方確實沒有財產,但是可以通過訴訟明確債務關係,待對方有錢時,及時追討,追討不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甚至還可以按照一定的利息來獲得賠償,依然可以要回自己的錢。

3)可以對欠錢的人,產生一定的法律威懾,促使其儘快還錢。

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供完整的證據鏈,如果自己收集不到,可以找律師幫助解決。

欠錢不還起訴沒有作用的情況只有一個,那就是無法提供有力的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欠錢了,這種情況下,即使去法院起訴,也不能勝訴,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最終也無法獲得欠款。所以,在借錢給他人的時候,需要有書面材料來作為借錢的依據,這樣也好為以後對方不還錢時起訴做準備。

證據準備

1、借貸關係證明

首先需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可以出具借條、借款合同等,在沒有書面證據的情況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轉賬憑證,也可以證明存在借貸關係,提起訴訟,但被告抗辯後原告仍需其他證據證明借貸關係成立。

2、借款未還的證明

原告不僅需要提供借條、借款合同,最好能夠證明已經將借款出借給被告的轉賬憑證等,證明已履行出借義務。另外就需要證明,被告逾期未還借款。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借款時約定了利息,最後才能主張,否則公民間借貸視為無利息。

3、主體資料準備

起訴到法院,需要準備被告的主體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聯繫方式、身份證複印件,若單位的話,提供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等。

起訴

1、確定管轄

確定管轄就是要確定在哪個法院起訴借款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若訂立了借款合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提交起訴狀

在確定管轄後,向管轄法院提交起訴狀,主要訴請即是要求被告歸還借款及利息,承擔訴訟費等。並提交證明基本事實的證據以支持自己的訴請,提交被告的主體資料以便法院通知被告應訴。

3、申請財產保全

在提交起訴狀的同時,若借款金額較大,原告擔心被告趁機轉移財產,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請,要求保全被告的財產。但是原告需要提供給法院被告的財產線索,即詳細的房產信息、車輛信息或者貨物信息,供法院查封,同時原告需要提供相應的財產作擔保,以免錯誤查封給被告造成損失。

訴訟程序

訴訟中,原告就需要準備支撐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與被告進行法庭上的辯論。

執行程序

原告勝訴後,被告就應依判決向原告歸還借款、利息等,若被告仍然不履行,原告可依最終的生效判決要求法院執行被告財產,若原告已申請財產保全,則法院可直接執行被告被查封的財產,若原告之前未提財產保全,也可在執行程序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請求法院執行,實現原告債權。

上述文章就是對於如果對方欠錢不還打官司有用嗎問題的回答啊,在實際生活中欠錢不還的事情時有發生,但是大家由於礙於情面就不會進行相應的處理,所以對於這類事情,一旦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就要勇於維護自己的利益,儘量減少自己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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