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年限有法律效力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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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年限有法律效力是多久?

借條年限有法律效力是多久

借條的有效期訴訟時效是三年,有效期的起算時間是債務人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或者是債權人主動主張債務人償還債務之日起,三年之內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還款期限屆滿後三年是訴訟時效期,如果這三年內沒有進行主張,就失效了,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在時效終止之前對對方進行催收,這樣就可以有效的中斷訴訟時效了。如果一直主張借條的法律權利,屬於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重新起算,但是累計不能超過20年,借款人出具借條後的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在起算。

二、有借條該如何向法院提起訴訟?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1、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尚不能起訴。

2、如果借條上未約定還款期限:自債權人催要、並給予債務人合理期限償還後,超過確定的償還期後可以起訴,訴訟時效是2年。

3、起訴時,可以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上、相關證據,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過一年的常住地)基層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

三、沒有借條應該如何起訴?

如果沒有借條,去法院起訴時因為沒有證據證明自己借款事實的存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法院是不會受理該類案件的。此時,應該尋找其他證據來證明自己主張的依據所在,比如採取錄音證據,或者證人的證詞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借貸案件的起訴應當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

如果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據該意見第五條之規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根據該規定,如果債務人下落不明,為避免借條過了訴訟時效,債權人應當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債務人原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借條是借貸關係存在的重要證據,借款人一定不要因為礙於情面等原因而怠於行使這項權利,而給自己在最終債務追償時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朋友或者親屬之間借錢,礙於情況面都不好意思提出寫借條的要求,結果發生了債務糾紛後,沒有借條作為有利的證據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只要涉及錢的問題還是要寫個書面的東西以防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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