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的借條就沒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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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幾年的借條就沒有法律效力了

幾年的借條就沒有法律效力了

1、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2、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無期限的,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

3、 自你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三年內提起訴訟,也就是還款時間計算三年。借條和欠條都屬於債權憑證,它們的法律效力沒有高低之分。

二、如果超出了借條的訴訟時效該怎麼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三、借條與欠條在訴訟時效上的區別

1、 欠款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從出具欠條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權利人應當在欠款人出具欠條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2、借條是借款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三年。超過三年,債權人的債權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喪失在訴訟中的勝訴權。

根據以上內容我們知道在被別人借錢的時候,一定要讓對方寫借條,並且在起訴時效之內對方不還款的情況下,一定要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如果過了起訴時效,雖然人民法院依據會受理案件,但是人民法院不保證當事人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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