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欠錢扣車報警能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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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欠錢扣車報警能立案嗎?

個人欠錢扣車報警能立案嗎?

欠錢不還是不可以隨意扣除對方的車的,對方報警的有可能你會因為構成侵佔罪而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在催討過程中,應該堅持文明和依法辦事。在對方不知情、不同意的情況下非法扣押他的車輛是違法行為,屬於非法侵佔、搶奪他人財物行為。對於他人欠錢不還、久拖不給的事情,要蒐集和保留真實的證據材料,如借款借據、欠款欠條等,在多次催討還是不還錢的情 況下,就應該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解決。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二、公司欠錢不還怎麼辦?

公司欠錢不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一) 協商

遇到公司欠錢不還的情況,首選的方式是協商,這種方法是最省時省力的。

(二) 請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依法作出的督促債務人為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文書。

法院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條件的:

1.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

2.請求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已到期且數額確定,並寫明瞭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證據;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起訴

如果支付令發出後,對方有異議,那就只能選擇起訴了。公司欠錢不還的訴訟適用我國民事第一審普通程序。

若遇到公司欠錢不還的情況,有以下三種解決途徑。第一,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公司歸還欠款;第二,跟公司協商解決,這種辦法是最有效的;第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還錢,這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最後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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