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領延遲有什麼法律後果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8W
受領延遲有什麼法律後果
1.債務人不能免除履行義務
債權人受領遲延的,債務並不消滅,債權人仍可隨時請求履行,儲備人仍當繼續履行。
2.債務人減輕責任
(1)注意義務減輕。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負責任。亦即,僅須盡一般人的注意義務,而無須處理與自己事務相同的注意義務或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2)孳息返還義務縮小。債務人應返還的標的物有孳息產生的,債務人有依照一定經濟方法,注意收取孳息,並交付於債權人的義務。
(3)免除支付利息。對於金錢債務,在債權人受領遲延後,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此處利息不僅指法定利息,亦指約定利息。
3.債務人有權請求償還額外費用
債權人受領遲延的,債務人可請求其賠償提出及保管標的物的必要費用。
4.債務人有權提存標的物而消滅債務
由前所述,債務人在債權人受領遲延後,債務人對標的物仍有保管及維護義務,這不免給債務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承擔過多的責任。鑑於債務人所處不利情形,法律特別賦予債務人擺脱債務的方法,即提存。如果標的物為動產,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標的物不適於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而提存所得的價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百七十七條
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五十九條
“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協助的,定作人有協助的義務。定作人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並可以順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攬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九條 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請求債權人賠償增加的費用。
在債權人受領遲延期間,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