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公司原公司債務怎麼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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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原公司提供相關材料委託代理人去當地銀行查詢原企業情況。
需要帶的材料有:
1、原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原公司開具的介紹信(介紹信內容標明查詢內容、查詢人員信息);
3、查詢人員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原企業的貸款卡。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
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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