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能設立的債務承擔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公司未能設立的債務承擔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務承擔


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債務承擔,按照承擔後債務人是否免責為標準,可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其中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第三人代原債務人的地位而承擔全部合同債務,使債務人脱離合同關係的債務承擔方式。並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並不脱離合同關係,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關係當中,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合同義務的債務承擔方式。

按照承擔後原債務人是否免責為標準,可以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根據本案並沒有原債務人與受讓人的簽章轉讓免責合同,所以債務承擔人為加入型,不免除原債務人的義務。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針對“債權轉讓和債務承擔”給大家做的相關分析。債權轉讓與債務承擔其實是緊密相連的,一旦債權人要想將自己的債權進行轉讓,那麼在通知債務人的情況後,債權人推出該債權債務關係,第三人進入之後,發生債務承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河北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