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補的借條錢打給第三方是否可以?
一、我後補的借條錢打給第三方是否可以?
後補的借條錢打給第三方是可以的,只要多方當事人都同意的話是可以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有借條敗訴的情形,大概有以下哪些情況?
1、年利率約定超過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2、借條的主體應當是有行為能力的。
如自然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監護人的追認,則該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否則該合同無效。
3、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4、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5、超過訴訟時效。
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瞭還款日期。
6、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7、感情債所籤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着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證據鏈,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借條的,借條無效。
8、擅自塗改借條內容或者借款合同
有的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因為種種原因,會修改已經簽訂或者打印好的借條,有時候會在雙方合意下修改,也有會私下塗改,通常這樣的情況下建議另行起草一份借條。
目前如果存在着借款關係的話,必然是需要履行一些自身的還款的義務的,如果説根本就沒有使用,借款是為他人借款,但是在借條上簽字了,這個時候就需要提交充足的證據證明自己,確實不是借款人。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替他人借錢的話,在借條上已經簽字確認的,那麼對於出借人員來説的話,可以去向打借條的人主張權利。畢竟從借條上是可以反映出來,打借條人是屬於債務人,除非説有證據證明真實的其他人並不是自己,所以是需要提交充足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