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借錢夫妻開店一方不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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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借錢夫妻開店一方不認怎麼辦?

一、父母借錢夫妻開店一方不認怎麼辦?

父母借錢夫妻開店一方不認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是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對於婚後一方對外借錢產生了債務,其配偶不知情的情況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認定的。不過,若是實際借的錢,確實是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擔的債務,同時借錢的金額也是在合理範圍之內的,那麼還是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來處理。

二、夫妻中的一方借錢時,應如何打借條

1、夫妻雙方簽字確認。

為了防止夫妻一方在借款後,以不知情等為由主張借款並非夫妻共同債務,最好是讓夫妻雙方在借條上簽字,且按照身份證載明姓名簽名,並註明身份證號碼;

2、明確借款用途。

因為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是用於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產生的債務,賭博等非法活動產生的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因此,夫妻一方借款時,應註明借款用途,如因購買房屋或購買車輛等需要;

3、明確借款方式。

目前,借款方式主要包括現金借款、微信轉賬、銀行轉賬等。尤其是以現金借款時,應當在借條中註明系以現金借款。對於大額借款,則建議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提供借款,並保留銀行轉賬憑證等;

4、確定的借款金額。

包括出借款項的幣種(如人民幣、美元、英鎊等)、借款金額等;借款金額應當包括漢字大寫和數字小寫金額,且兩者應當保持一致;

5、借款時間與借款期限。

包括借款的具體日期、借款期限、具體還款時間等;

6、確定的利率。

利率一般以年利率或月利率體現,但年利率儘量不要超過24%,否則超出的利息不受保護。

7、延期還款的責任。

如果借款人未按時還款,可要求借款人承擔延期還款的責任,但應當在借條上明確,如果借款人未按時還款,則借款人應按照一定的利率標準,承擔逾期利息。

最高院就夫妻債務出台的司法解釋,既是對夫妻雙方的保護,也是對債權人的保護,但債權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障出借資金的安全,一定要學會正確的打借條。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夫妻其中一方如果存在着借錢開店這樣的一種情況的話,基本上是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的債務的,主要就是一些為所借的錢是用於開店,也就是用於家庭方面的一些支出。所以應當是屬於夫妻共同的債務,在這種情況之下需要共同償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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