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用自己的信用卡不還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6W
別人用自己的信用卡不還怎麼辦

一、別人用自己的信用卡不還怎麼辦

1、依據國家的政策規定,自己將信用卡借給別人使用,債務還需要自己承擔的,如果對方不歸還,持卡人只能夠與對方嘗試溝通解決,如果不能夠和解,那麼就只有自己來承擔。

2、如果信用卡是被朋友盜刷的,那麼他的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是可以報警的。

二、信用卡逾期超3個月怎麼協商

1、信用卡持卡者逾期時間超過三個月的話,持卡者是可以先還清一部分欠款,然後聯繫髮卡銀行告知其自己想要還款的強烈意願。

2、告知髮卡銀行自己的還款能力有限,希望協商還款。

3、多數情況下,銀行同意停息分期就不會同意減免逾期已經產生的利息和罰息,持卡者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辦理還款業務即可。

4、信用卡欠款到期不還的,在民事法律上就屬於違約,欠款人應根據信用卡使用條款的規定來承擔相應的的違約責任。一般情況下:惡意透支信用卡一萬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三、信用卡詐騙會判多久

信用卡詐騙罪怎樣判刑,要依據犯罪情節而定,如果詐騙數額較大的,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果沒有報警的話,銀行不會認為是他人冒用了自己的信用卡。而會自動認為是持卡人在對銀行進行信用卡詐騙或者是惡意透支。銀行將會對持卡人進行相關的起訴。但是如果向銀行説明解釋並且向法院進行起訴當事人的話,那麼銀行會根據事情來配合當事人進行調查。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