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不還錢要擔保人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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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人不還錢要擔保人還嗎?

一、貸款人不還錢要擔保人還嗎

擔保人要不要替債務人清償債務,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是正常債務的,債務人不還款的,擔保人需要清償債務。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還款保證責任能否免除

能免除保證責任的;

1、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3、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範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三、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1、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擔保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擔保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擔保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擔保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5、一般保證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6、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擔保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7、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

8、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人免除保證責任。

9、擔保人依照《民法典》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擔保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擔保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擔保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12、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範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範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14、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15、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擔保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擔保人就是擔保債務人可以還款的保證人,在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情況之下擔保人就需要履行償還的義務,債權人是可以向擔保人索要的,如果擔保人也不還款,債權人就可以收集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這樣才能保障到債權人的利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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