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民間借貸糾紛官司怎麼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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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民間借貸糾紛官司怎麼舉證

一、民間借貸訴訟中如何舉證

第一,對於原告(出借人)來説

原告(出借人)需要證明其與被告(借款人)之間存在借款之合意,且原告已經向被告交付了借款。但是在自然人之間發生借貸關係時,往往因當事人法律意識不足,產生形式要件瑕疵,經常出現借款人無法提供書面借款依據或者無法證明現金交付的情況。此時,有以下情形的,原告可以提供相應證據完善舉證:

1.雙方在日常的短信、微信等文字聊天記錄中有反映或者透露出彼此之間存在借款合意,且被告對借款金額、利息等進行過確認。

2.被告表示過還款承諾或者在其他場合作出過具有法律效力的陳述。

3.存在其他合理理由不需要貸款人專門出借款項。

4.符合日常生活邏輯的小額現金交付。

第二,對於被告(借款人)來説

被告可以通過舉證來反駁原告的主張,若被告有效完成了自己的舉證,則原告依然負有相應的舉證責任,若原告舉證不能,則應承擔敗訴的法律後果。對於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也可以儘快向公安部門報案並在民事訴訟中及時説明。

二、民間借貸可以計算複利嗎

按規定,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不得計算複利。規定複利的,複利部分無效。但是,實際中很多民間貸款都是有複利的,具體處理的時候,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出同類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予保護。

民間借貸雙方一定要對利息進行約定,沒有約定的視為無利息。

三、民間借貸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法律上規定是三年。

不過這三年是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行為,只要雙方產生了借款行為,且定下了還款時期,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開始算起。

沒有註明時間,只是口頭約定債務人的還款日期,但債務人也沒有完成還債義務,那麼屬於訴訟中斷,從收到欠條後第二天開始算訴訟時效。

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民間貸款,當事人雙方可在原債務上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在催款單上籤章,即可重新確認原債務。

至於沒有約定的時間還款的債務,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訴訟時間最長可達20年,當事人也可以隨時去追討債務。

民法典》中規定: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之日開始算起,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嗎,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延長追訴期。

所謂的特殊情況,可以指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這筆債務也無法找到欠款人進行追回,那麼可以向法院進行申請,申請通過之後,會被認為是訴訟時效中斷,也就是已經超過的追訴時間統歸無效,重新開始算起追訴期。

打民間借貸糾紛官司怎麼舉證?此時要區分是屬於原告方還是被告方,站在不同的位置上,自然對舉證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尤其是對原告(出借人)而言,對於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若不能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的話,那麼最終的判決結果可能是對自己不利的。若你在這方面還有其他疑問,可以點擊下方按鈕直接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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