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一方書寫的借條和欠條有不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3W

一、借款一方書寫的借條和欠條有不同嗎?

借款一方書寫的借條和欠條有不同嗎?

1、產生的原因不同

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2、性質不同

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關係,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一個借條背後都是一個借款合同;而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係。

3、訴訟時效不同

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訴訟時效均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3年。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是有區別的:對於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時間為3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年內不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3年,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喪失勝訴權。

4、證明力不同

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訴求。

二、不小心將借條寫成欠條怎麼辦?

1、不小心將借條寫成欠條可以協商重新寫一份借條,協商不一致的,也可以在欠條上約定的期限到了之後要求對方還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條上沒有寫明還款的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從欠條書寫時開始計算。

2、如果憑藉欠條追討債務對方不還錢的,可以帶着欠條等的證據起訴。這是由於借條、欠條都是可以證明債務關係確實存在的證據。但借條、欠條還是存在差異的,故此最好不要將兩者混用。

借條、欠條雖然存在一定的區別,但兩者產生的都是債權債務關係,若是借款者不慎將借條書寫為欠條,也並不意味着借款者無法將借出去的錢給要回來。但為了避免產生糾紛,出借者最好要求借款者按照一定的規範來書寫借條,不要將借條、欠條混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