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簽署人沒標註身份如何確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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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簽署人沒標註身份如何確認身份?

借條簽署人沒標註身份如何確認身份?

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在借條上簽字只能存在三種身份:借款人、保證人或見證人。而這幾類人因其性質、關係等不同,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具有很大的區別。但是無論是何種身份,簽字時均應明示自己是何種身份,即應作出明確的意思表示,否則不能就此推定簽字人的實際身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借條的正確書寫格式:

1、標題要寫“借條”。

2、“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發生訴訟後借款人提出該筆借款系賭債、分手費等抗辯。

3、寫出借人姓名的全名。

4、表明出借的方式。

5、金額應既寫數字,也寫大寫數字,以避免之後就是否篡改發生爭議;同時幣種也要寫明,既要寫明是人民幣還是其他幣種。

6、借款時間和還款日期必須明確,以免因何時還款發生爭議;借期也要大寫。

7、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

8、以“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末尾添加內容,同時借條正文和借款人簽字之間不留空行。

9、借款人的姓名應寫全名。

10、該日期應為所借款項實際支付的日期,並應大寫。

所以在發生借貸關係後,除了要保留好對應的聊天記錄以及對應的轉賬記錄外,還要注意打好借條,當然打借條也是有講究的,不然的話可能會造成借條無效的情況,因此在打借條的時候要根據上述的介紹來注意相關事項,那麼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算之後借款人還不上錢,那麼也不用那麼擔心要不回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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