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借錢該不該寫借條?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2W

一、男朋友借錢該不該寫借條?

男朋友借錢該不該寫借條?

1、男朋友借錢是否需要寫借條,由借款雙方協商後確定。但由於並不確定對方後期是否一定會還款,最好是寫一份,否則如果後期對方不還款,出借人還需要收集其他證明其向借款了的證據。

2、借條書寫的時候,借款人的家庭住址也要詳細寫清楚,一般民間借貸都發生在熟人之間,因此彼此之間都清楚對方住址,那麼也要仔細核實借款人所寫的住址與實際住址是否相符。

書寫內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條者填寫其他內容,或者將原內容裁去,在空白處重新添加內容,由此產生麻煩。如有的持條人事後在空白處補記“若逾期不還,借款利息將加倍”等內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損。

3、若是後期借款者不還款,出借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只是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二、沒有借條能要回借款嗎?

1、如果沒有借條,想拿回借款的話,必須先想辦法把的借貸合同關係固定下來,換言之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過此時會比較麻煩。

具體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對方補寫借條或者還款計劃;

(2)對對方承認你們之間存在借貸合同關係談話進行錄音;

(3)尋找能證明存在借貸合同關係的證人等。

(4)若協商不成時,可以向匯款銀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向該銀行調取該匯款憑證,並要求對方還款。

2、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受理後傳喚債務人應訴。公佈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不管借款者是誰,想要在後期將借款要回來的公民、單位,都可以要求對方書寫一份借條,這是由於任何人借款後都有不還款的可能,而若是能夠掌握借條等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可以降低對方不按照約定將借款還款自己的概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