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別人打借條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6W
代替別人打借條怎麼辦?

一、代替別人打借條怎麼辦?

1、如果欠款人委託的,那麼需要獲得欠款人的書面授權,因為口頭的授權可能到時不承認就很麻煩。

2、如果因此而到法院,可以把相關經過説清楚,只是寫了欠條,不能就認定還錢。

3、即使欠款人不還錢,或者不承認該借款的存在,一般也不會承擔責任,除非在欠條中有擔保的條款。

別人代寫的欠條有沒有效,主要看借款是否屬於事實存在的,如果是存在的,代寫的條件是依據實際情況寫的,由借款人簽字的,欠條是有效的。

二、寫欠條的注意事項

好多人可能感覺寫欠條很簡單,可就有很多欠條到了法院,麻煩多多,最後可能拿着欠條打不贏官司。

1、最好一式2份,兩方簽字。免對方塗改説不清楚。

2、寫清楚是人民幣還是別的啥幣種,否則明明借給人的是美元,沒寫到了法院對方説是人民幣,法院一般就按人民幣判了。

3、大小寫都要有,不然加個零,就説不清楚了,時間也要大寫。

4、如果別人給寫欠條,應該當面讓他寫,不然到了法院他説不知道借過錢,不是他寫的欠條,借出去的錢可能永遠拜拜了。

5、最後,如果不想送給別人那筆錢,最好3年內起訴,法律上是權利不用過期作廢的.

三、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具有法律效力

都有法律效力。如果屬於借貸關係,則一般寫為借條更為合適。如果不屬於借貸關係,則不宜寫為借條,而應當寫為欠條。

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和事實而產生。有買賣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攬的報酬;有損害賠償,有合夥結帳,有企業承包,有各種借款;還有很多是基於綜合的原因,由多個法律關係和事實交叉結合而最終形成了欠條。

而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特定的借款法律關係,並進而反映當事人雙方基於借款的法律關係和事實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項的債權債務關係的事實。

欠條的撰寫一般是當事人自己撰寫,如果想其他人撰寫需要書面的授權,欠條和借條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屬於借貸關係,則一般寫為借條更為合適,如果不屬於借貸關係,則應當寫為欠條,欠條形成的原因可以基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和事實而產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