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如何起訴欠款人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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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如何起訴欠款人才可以?

一般如何起訴欠款人才可以?

可以寫訴狀,也可以授權別人代理。

1、民事起訴狀,一般包含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受訴人民法院;

2、當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條及轉款憑證作為民間借貸案件的重要證據;

4、授權委託材料。

5.《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欠款起訴的程序應該是怎樣的?

首先是提起訴訟,然後將起訴書送到法院,確定開庭日期之後,法院將會給傳票。

1、提起訴訟。首先,清楚地寫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然後列出訴訟請求(您自己的目的和要求),最後清楚地寫出事情的來龍去脈;

2、將起訴書(根據被告的數量發送複印件)和證據複印件(欠條或協議)到當地法院備案部門備案;

3、申請起訴後,回家耐心等待。法院將向被告提供起訴狀和舉證通知,向起訴人提供舉證通知,和被告的答辯狀;

4、確定開庭日期後,法院將提供傳票,並根據傳票的日期去法庭參加審判。

三、一般欠債不還律師費誰出?

一般是債務人承擔。

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2、律師費要看案件難易程度,可以與律師協商。

3、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依據實際產生的費用核算,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一般訴訟的律師費用都是由自己來承擔的,如果説第3人有過錯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適當的分擔,但是一般不會全款分款。律師費每個律師事務所都是不一樣的,這個可以與律師去協商。如果證人和鑑定人出發的時候產生了交通費,住宿費等一般由當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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