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死亡 - 其家屬可以要求債務人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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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由於買房買車等原因借錢,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但是,在債務未清時債權人意外死亡了,就容易引發債務糾紛。這時,債權人的妻子是否可以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呢?

債權人死亡,其家屬可以要求債務人還款?

債權人妻子可要求債務人還錢

按照《繼承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債權也是遺產的一種,可以由債權人的繼承人依法繼承的。

同時,《繼承法》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且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由此可知,債權人意外死亡的,其妻子可以要求債務人還錢。若雙方協商不成時,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到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相應的欠款。

那麼追回的欠款中,妻子有多少份額?

一般情況下,欠款追回來後,債權人的妻子、子女和父母可以協商處置,分多分少,還是不分,都可以協商談妥的,畢竟大家的日子還要過下去的。

但要是在此過程中出現嚴重糾紛,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處理遺產問題時,事情就變得複雜了: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一般應遵循一人一半的原則。也就是説,追回來的錢(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妻子首先就可以獲得其中一半的份額。

2、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債權人的遺產先由第一順位繼承人來繼,實質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來繼承,原則上是遺產均分,但符合法定條件的人,亦可要求適當多分。

值得注意的是,這時遺產包含債權人未分配的另一半份額財產和其專屬的個人財產,在分割時,要理清其中的財產關係,避免錯分、少分的情況發生,再引糾紛。

最後,當債權人死亡時,其妻子可以要求債務人還錢,至於具體能獲得多少份額的財產,就需要結合詳細的實際情況來定了,繼承人多寡、是否是共同財產、有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等,都會影響最終的財產分配情況。

要是因此產生糾紛的,最好找個債務追討專業的律師詳細諮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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