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欠錢不還的人要賬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2W
如何向欠錢不還的人要賬
律師解析:對於欠錢不還的人,債權人可以先與其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採取法律手段,如申請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訴訟,當事認要提起訴訟應當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等。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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