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起訴了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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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不還起訴了怎麼辦理

欠錢不還起訴了怎麼辦理

1、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2、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3、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二、需要哪些證據

1.第一組——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常有人這樣問我。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所以,如果甲借給乙10萬元,光拿着個欠條到法院起訴,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材料,那這個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輸。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第二組——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説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在這裏和大家説一下,不少人也問過我,自己偷錄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來當作證據,可以明確地説,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錄是可以的,怎麼叫侵犯對方權益呢,比如説在對方卧室裏,你錄人家乾點什麼,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了個什麼事情,這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

3.第三組——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户、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説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説是儘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託律師查一下。

對案件的證據應該進行收集,一旦掌握案件的轉賬、借條、欠條、聊天等實質性證據時,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債務人員進行判決,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辦理。我國的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規定,按照案件情況進行相應的審理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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