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債權轉讓及回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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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債權轉讓及回購合同

本站網小編轉讓方: 受讓方: 目錄 前言2 第一條某公司現股權結構2 第二條乙方收購甲方整體股權的形式3 第三條甲方整體轉讓股權的價格3 第四條價款支付方式3 第五條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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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轉移追債公司收債權轉讓嗎




    根據我國目前法律的規定,債權的轉讓僅存在於合同當中,即合同權利的讓與,指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質上仍然是一種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構成要件,即要求轉讓方和受讓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債權轉讓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及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蓋不法的目的。合同權利轉讓的效果是原合同主體的變更,包括兩種情形:



    1、轉讓方退出原合同關係,由受讓人代替其債權人地位;



    2、轉讓方不退出原合同關係,與受讓方共同成為原合同的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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