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沒借據不還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一、欠錢沒借據不還怎麼辦?

欠錢沒借據不還怎麼辦?

此時出借人可從間接證據入手,以形成間接證據鏈。

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是現金方式支付,要打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在場證明人等。

2、主張債權的證據: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

3、對方財產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稱無力還錢,出借人可儘量摸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房子、車、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

二、欠債不還起訴欠債人會有什麼後果?

1、欠債被起訴,涉及到的是民事糾紛,法院審理查明後會依法做出判決,債務人應當依照判決履行還款義務

2、被起訴之後法院會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如果在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3、債務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可執行財產,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徵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4、債務人如果有藏匿、轉移財產等拒不執行行為,法院可以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5、如果債務人確無可執行財產,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中止執行情形消失後,債權人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三、欠錢不還怎麼辦?

1、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2、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3、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綜上所述,欠債被起訴,是民事糾紛,法院審理後會依法做出判決,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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