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沒寫借條還用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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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錢沒寫借條還用還嗎?

借錢沒寫借條還用還嗎?

借錢時沒有寫借條錢要還,但很有可能對方會因為借條不存在,然後就不還錢,故此在沒有借條的情形下,可以從以下幾方面收集證據:

1、通過電話錄音,如在電話裏提到還錢的事,對方承認了借錢的事實。這種其實是比較好找的,因為在兩個人關係沒有惡化之前,雙方一開始可能就還錢的事情心平氣和地討論過,因此沒有借條沒關係,所以這種錄音一定要及時收集起來。

2、通過收集短信,如短信內容裏提到還錢的事,看對方回覆裏有沒有承認借錢的事。這種也相當於之前的電話錄音,對於證明借貸關係有一定的力度,但一般不會作為認定有借錢關係的直接證據,上了法庭的話還會對短信內容進行質證。

3、到銀行調取當時提款的憑證或者是轉賬的憑證等。銀行提款或者轉賬的憑證,能夠説明你們之間有金錢交易,而且,這種憑證一般也是比較好調取的,若是在轉賬時不記得保存了,到銀行那也可以查詢。所以,遇到沒有寫借條的情況下,千萬不用着急,慢慢搜索能夠作為證據的東西是很關鍵的。

4、找當時在場的人作證。

二、借錢不還去哪裏起訴

1、民間借貸糾紛,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轄權,也即可以選擇。

如果被告不是本地人,對方經常居住地又不在本地,你肯定不想跑大老遠的地方起訴,可以選擇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那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3、如果沒有約定合同履行地,那麼民間借貸糾紛的合同履行地就是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基本上就是以你的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了,也即可以在本地起訴。

借款的時候,只要借款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寫、也可不寫借條。由於借條本身就是一項有利的證明他人欠了自己錢的證據,故此若沒有寫借條的情形,出借人討債的時候,需要帶着除借條外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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