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維護借貸債務糾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一、如何維護借貸債務糾紛?

如何維護借貸債務糾紛?

1、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2、調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仲裁;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

4、向人民法院起訴。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複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

二、清償債務有什麼法律風險?

債務清償也是有法律風險的,比如出現一方不接受的情形時,應該對債款提存,實際生活中,債公司債務清償法律風險主要包括:

1、權利人一方拒絕接受債務人一方履行,債務人可以向公證機構申請提存,提存後,視為債務人已履行。提存的財產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的,該風險由債權人一方承擔。提存期間,提存財產產生的孳息歸債權人一方。

2、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應當優先清償有擔保的債權,各個債權人均無擔保時,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後順序清償。

3、債務人如果是企業法人,財產不足清償所有債務時,權利人可以申請其破產。

採用協商和解的方式,可以解決借貸關係糾紛,在進行債務清償的過程中存在相應的法律風險,如果一方不接受,應對債款提存。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應當優先清償有擔保義務的債權,若各個債權人之間均無擔保合同,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後順序,進行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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