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借款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借款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1、自從我國法律允許民間借貸以來,流入市場的私有資金緩解了很多社會經濟的壓力。但是民間借貸不僅緩解了資金壓力,同時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也就是借錢不還的情況,所以現在民間借貸一般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條,以保障以後出借人維護自己和法權利。在中國牽扯到經濟利益的情況,小規模的民間借貸或者私人借貸,不會聘請律師進行諮詢,所以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問題,或者是風險。

2、借款合同有效期解釋就是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的理解是,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之後借款人在規定的時間沒有履行還款義務,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要債務的時間間隔不能超過多長時間。《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關於借款的訴訟時效,規定為三年,也就是意味着出借人在借款合同到期之後,三年內沒有要求借款人履行借款義務,那麼出借方在三年後通過法律的途徑起訴借款人,如果借款人主張借款合同已經過訴訟時效,那麼法院將會駁回出借方的訴訟請求。

3、如果借款合同當中並沒有約定具體的還款時期,那麼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點從出借時起算,比如説甲借乙100萬,乙向甲出示欠條一份,其中欠條中載明已在2018年1月1日解甲100萬,但是欠條中並沒有約定,已在多久,向甲還款,那麼甲向乙主張還款的訴訟時效,在2021年,1月1號過期。在此期間如果甲發現以經濟情況惡化,或者以在外欠了很多錢,而沒有歸還,那麼假,可以蒐集有關證據起訴乙要求其先履行還款的義務。只要在2017年,10月1日沒有到期的欠款,其訴訟時效都是用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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