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業欠錢不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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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到商業欠錢不還怎麼辦?

遇到商業欠錢不還怎麼辦?

遇到商業欠錢不還可以採取和解、調解、仲裁或者是向法院起訴等方式維護債權。具體的方法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債權人可與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也可請第三者“牽線搭橋”,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

(二)調解法

債權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經調解達成協議後,債務人應按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對於簽訂協議後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三)仲裁法

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

(四)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複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法院處理債務糾紛是最終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解決方式。

(五)申請支付令法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欠錢不還起訴需要注意什麼

(一)收集證據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債權人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後果。

(二)確定被告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需要確定是否是否起訴了夫妻雙方。債務人是公司的,股東是否出資不實、虛假出資、過橋出資、抽逃出資,股東有無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給債權人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應追加股東為被告。

(三)選擇管轄法院債務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審理,也可以是被告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於合同產生的債務,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師指導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於判決的執行。多個被告的,擇其一被告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院。

(四)寫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欠錢不還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之中是經常發生的,對於此種侵犯債權的行為,必須要由債權人主動要求對方償還到期債務。對於任何在借錢後,並不主動要求對方還錢,也不向法院起訴的,此時一般該債務會由於欠錢主體也不主動償還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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