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豁免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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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説,出來混的,總是要還的,特別是借人錢財,是一定要歸還的,不管是向私人借錢還是想讓我銀行借錢,不還錢就會喪失信用,俗話説,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那實在沒有能力償還欠款怎麼辦呢?一般來説,欠債不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但人間有情人的,法外有情,所以,欠債還錢並不是一定的,在一些情況下,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人的一些債務,讓其不必歸還。可能大家會很疑惑,這天上掉餡餅的好事真的存在嗎?

債務豁免是什麼意思?

一、債務豁免是什麼意思?

一般來講,債權人除了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欠款之外,也可以免除債務人的一部分債務,我們稱之為豁免。我們所説的債務豁免是指企業或者公司在進行債務的重新整組過程中,債權人想要及時收回賬務錢款,減少對外的債務的時候,減免債務人一部分的債款,而債務人因此獲得的債務葫蘆棉部分會在會計核算中直接加進資本公積項目之中,而不是計入企業平時的收益之中,是會記性核算之中謹慎性的一種表現。

我國,在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時常使用債務豁免的方式解決公司的債務問題,其主要是在銀行貸款超過還款期限方面主。

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之中,債權人將債務人的一部分債務免除也是多有例子的。

二、為什麼可以免除這方面的部分債務呢?

因為我國只要的銀行是由國家控股,並且政府具有一定的行政干預權,所以,在超過還款期限而引起訴訟的時候,通過國有股東、上市公司、司法部門和銀行四者的協調,可以進行豁免。

三、債務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獲得債務豁免呢?

1.在我國,債務人豁免權現今還沒有完整的法律或者專門的法律規定,債務豁免是在司法實踐中慢慢發展出來的,是司法進步的一種表現。在現實中,經常會見到這樣的現象,債權人起訴至法院後,經過審理,沒有能完全實現債權,他們往往將責任歸咎於法院,因此執行法官在執行時,不得不全力以赴幫債權人追回債權,執行時難免會採取一些手段,然而有一些手段會損害到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比如執行債務人的全部財產,沒有為債務人保留基本的生活所需。這樣的執行,雖然保護了債權的權利,但是建立在損害債務權益的基礎上,是對法律的一種不尊重。

2.因此,債務人除了生活所需時,確實沒有財產可以執行時,進行債務豁免也不失為一種辦法,債權人與債務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對部分的債務進行豁免,保障雙方的權益,這也有利於法院執行工作的進展。

雖然債務豁免在我國沒有系統的體系,但是隨着時代的發展,會逐步完善,也會逐漸擴大適用範圍,在保證執行工作的開展時,也保護債務人的權益,做到真正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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