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金額小不還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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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金額小不還的怎麼辦?

欠錢金額小不還的怎麼辦?

1、金額較小的欠錢不還可以請人在其中進行協調,對於欠債不還的,可以選擇起訴,前提是有證據,並且在訴訟時效以內。

2、如果有人欠錢到期不還,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向他發出支付令,令他還錢。

申請支付令在訴訟上叫督促程序,適用於金錢債務和有價證券債務,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應該明確,債權人有比較充分的證據,如有欠條、借據等。並且,一方是單純地享有權利,另一方是單純地負有義務,雙方不是互相有債權債務。此外,欠債人應在國內居住,住所明確,以便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符合這些條件,債權人就可以寫出申請書,附上證據,向法院請求發出支付令,不需起訴。

支付令發出以後,對方如在15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如在15日內提出異議,支付令即自動失效。債權人此時只能起訴,通過打官司來要債。

二、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向法院訴訟的方式雖然是可以維護債權人的利益,但是首先需要支付律師費,然後需要投入時間、精力,故此對於那些債務比較小的情形,最好還是寫上處理。當然對於那些欠錢不還的行為,若是非要採取訴訟方式解決,那是債權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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