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勒索的錢能追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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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綁架勒索的錢能追回嗎?

綁架勒索的錢能追回嗎?

可以追回,當事人及時報警才有機會要回錢。報警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對方使用的手段或者方法使自己感覺害怕或者恐懼而索要財物,比如含有敲詐勒索內容的圖像以及電話錄音,錄音,錄像,短信,郵件等。所有證據中需要證明的有對方確實使用威脅,而且對方使用這些方法是為了索要財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敲詐勒索罪與招搖撞騙罪的界限

在實踐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員、海關緝查人員、工商管理人員以及税務人員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敲詐他人錢財,似乎與招搖撞騙罪相同,實則構成敲詐勒索罪。這兩種犯罪的主要區別是:

1、行為特徵不同。招搖撞騙罪是以騙為特徵,完全以假象矇蔽被害人;敲詐勒索行為雖然也可能含有欺騙的成分,但卻以威脅或要挾為特徵。

2、造成被害人交出財物的心理狀態不同。在招搖撞騙罪中,被害人在受騙後,“自願”交出財物或出讓其他合法權益;而敲詐勒索行為則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懼,出於無奈,被迫交出財物或出讓其他財產性利益。

3、獲取利益的範圍不同。招搖撞騙罪所獲取利益範圍比較廣泛,既包括財物或財產性利益,又包括非財產性利益,如騙取某種職稱或職務,政治待遇或榮譽稱號等;敲詐勒索罪所獲取的僅限於財物。

4、侵犯的客體不同。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社會管理秩序;敲詐勒索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人身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對於綁架勒索的行為,顯然是屬於嚴重危害了他人人身權益的行為,特別是對於社會的安全穩定也造成了嚴重的侵害,相關情況是可以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來進行調查取證處理的,對於追回財產的情況,是需要由司法機關進行判決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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