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逾期違約金是怎麼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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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的逾期違約金是怎麼計算的?

借款合同的逾期違約金是怎麼計算的?

借款合同中,逾期還款違約金最高為同期銀行掛牌利率的四倍。

根據《民法典》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違約金:

①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

② 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③ 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二、借款合同逾期違約金的判決是怎麼樣的?

出於各種不同的考慮,法院在判決時除應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權利外,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訴訟請求,依法作出判決,判決結果即不應超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對其不合法的請求也不應予以支持。

1、僅要求本金而放棄違約金和逾期利息請求的,只判決本金;

2、雙方對逾期違約金和逾期利息有約定的,當事人對利息有明確請求數額,且不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可按其請求數額判決;

3、如債權人僅請求借款方返還本金並按約定或國家規定計收利息的,計算至起訴日至的可按其請求判決;

4、貸款方請求返還本金及全部應付利息的,應判決至判決確定之日後十日。因判決的確定是個變數,可能因不上訴和上訴而不同。

5、判決確定後十日之前,當事人自動履行的,在其履行時自動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屬於不按法院判決執行。

6、在判決確定後應該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決加倍罰息。在強制執行時以此執行不屬於判決不確定。

7、對於雙方約定的逾期違約金明顯過高的,一方提出請求,法院可以依法予以適當調整。雙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應調整。

綜合上面所説的,合同中的違約金都是有一定的限制性,一般是不會超過法律所規定的最高標準,如果超過那麼對於支付違約金的一方是可以要求降低的,所以,在處理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理的方式就會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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