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借條追債一萬怎麼追
一、沒有借條追債一萬怎麼追?
1、和債務人協商
2、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支付令的條件是:
1)有權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債權人。
2)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4)請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已到期且數額確定,並已載明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根據。
5)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6)債權人申請支付令,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7)債權人申請支付令,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並附有債權文書.申請書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開始督促程序的前提和依據,也是人民法院審查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申請書必須詳細記明下列內容:當事人的自然狀況,包括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的名稱,地址等;請求給付的金錢,有價證券的種類和數量;請求發佈支付令所根據的事實和證據,着重寫明引起債權債務法律關係的產生,發展的時間,以及債權,債務關係的其他事實,並儘可能地提供證據,對事實和理由加以證明。
3、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除了借條,能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還有聊天記錄,證人證言、轉賬憑證、錄音錄像等證據。
二、追討1萬元的債務訴訟費是多少?
1萬元的債務訴訟費是50元,民事訴訟活動中,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債權人不能因為沒有借條,所以債務人欠的這1萬元不想還的話就不讓對方還了,法律上規定的合法的追債方法還是很多的,雖然通過起訴這種方法追債的話週期比較長,也會產生一定的維權成本,但如果對方就是老賴賴着不還錢的,債權人只能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