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還不起錢後果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民間借貸都是會要求籤訂貸款合同的。在合同規範無異議,並且合同內容無爭議合法的情況下,若借款人不還款的話,出借人有權將借款人告上法庭,法院可判決將借款人的財產進行拍賣用以償還民間借貸欠下的資金。

民間借貸還不起錢後果是什麼?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説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若借款人是通過高利貸等方式獲得的資金想要不還款,雖然出借方比較難通過法律的手段讓借款人支付資金還款,但是出借方一定是有其催還款的方式方法的。嚴重者甚至有高利貸欠款不還被威脅到個人正常生活、生命安全的情況。

民間借貸不還或者還不起,不僅僅需要財產受到抵押拍賣,還會面臨眾叛親離的窘況,朋友之間的借貸更要謹慎,不要因為是私人之間的借貸要不要對方提供擔保,該立的字據還是要立,該有的程序還是不能少,不然將來發生糾紛是要吃大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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