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欠條又過了三年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4W

一、欠錢不還欠條又過了三年怎麼辦?

欠錢不還欠條又過了三年怎麼辦?

欠條出具後超過三年的,如果沒有約定具體的還款日期,訴訟時效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計算。如果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債權zd人可以依據對方出具的欠條,去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版國民法通則》的規定: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權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二、借條的法律認定

借條是債權人在解除債務之前的債務合同,債權人還沒有但是即將要將財產借給債務人,還沒有發生財產之間的轉移,借條就是為了證明有財產轉移的過程。欠條是雙方已經存在了債務關係,但是經過雙方商議之後,暫時使用欠條作為債務結算的證明,等到欠條的還款日期到了,還是要如期還款的。

借條和欠條的利息計算方式不同。借條中一般都會約定利息的計算方式和計算時間,利息計算的時間通常都是從借條中借出財產的日期到還回財產的日期,利息的計算方式可以比銀行的貸款利率高一些,但是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上限,最高是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護。如果沒有約定借條的利息可以看作是沒有利息的債務,但是如果逾期沒可以看作是沒有還清債務,應該支付逾期利息。

對於欠錢不還的具體情況認定應當基於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因為欠錢不還也是有着不同的原因的,涉及到因詐騙行為欠錢不還的,不僅僅可以主張要求賠償和還款,還需要對當事人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