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約定借款的利息 - 約定民間借貸利息應注意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説起“民間借貸”大家肯定都不陌生,但是對“民間借貸利息”瞭解的人就不多了。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在民間借貸過程中容易碰到“高利貸”,無故被坑。那麼,民間借貸過程中如何約定借款的利息?除了要注意借款的最好利率外,約定民間借貸利息還應注意什麼?看完下面的介紹您就知道了。

如何約定借款的利息 約定民間借貸利息應注意什麼

一、如何約定借款的利息

利率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規定才有效,過高的利息即高利貸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根據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的法(民)發[1991]21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上面最高法的規定是指銀行的貸款利率而非儲蓄利率,而且是借貸行為發生期間實行的銀行貸款利率;如果借款期間內銀行利率發生變化的,應根據各時期不同的貸款利率來規定利息的最高額。

二、約定民間借貸利息應注意什麼

關於高息能否請求返還或衝抵本金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規定,我國對於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高息是不予保護的,因此已經清結的債權債務法院不予干涉,當事人不能以不當得利要求返還高息,但本金沒有支付完畢的,該高利可以衝抵本金。

關於複利的請求能否支持的問題。《意見》第七條確立了對複利適當保護的原則,因此,出借人根據約定將利息計入本金請求借款人支付複利的,其利率只要不超出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法院可以支持,但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關於逾期利息和違約金能否同時主張的問題。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可能同時約定逾期利息和違約金,根據私法自治原則,應當承認其法律效力。但要注意在民間借貸糾紛中,當事人是否通過既約定逾期利息,又約定違約金的方式來規避高息。債權人同時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如果合計換算後的實際利率未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法院可以予以支持;如果折算後的實際利率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超過部分不予支持。

希望對大家約定民間借貸利息有所幫助。在此提醒大家,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也就是説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利息,之後再想要利息,法院是不支持的。所以當您借款給他人的時候,一定要寫明利息或者利率是多少。如果您不知道怎麼約定利息,可以參考上面的介紹,也可以來電諮詢專業律師,獲取專業的法律意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