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複印有沒有法律效力
一、借條複印有沒有法律效力?
借條複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具體分析,借條複印件只是不能單獨作為有效證據採信,並非指複印件絲毫不具備證明力。無法與原件核對的複印件是真實性存在瑕疵的間接證據,而間接證據並非不具備證明力。
根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二、沒有借條欠錢不還怎麼辦?
沒有借條的,當事人可以蒐集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可以用證人證言和手機信息作為證據,起訴要求還錢。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准可以延長,並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
1、對於欠債不還的,可以選擇起訴,前提是有證據,並且在訴訟時效以內。
2、證據包括借條、錄音、付款憑證等都可以,而且借據要是原始的,不能經過任何的塗改或者複印等加工。
3、註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借條到期之日起三年內;沒有還款日期的,隨時可以要求還款,從第一次追討之日起三年內就可以。
4、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債務人惡意拖欠的還可以拘留。債務人去世的,可以從其遺產中進行清償。
三、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複印件總歸是不能作為直接證據使用的,如果對方對借條的真實性提出了質疑,那還得做筆跡鑑定,即便是做筆跡鑑定的,通常也要求提供原件,如果把借條丟了的話,讓債務人補一份借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