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有借條對方不還款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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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有借條對方不還款怎麼辦?

借款有借條對方不還款怎麼辦?

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協商是最好的辦法;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債務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對方及時還款,承擔違約責任等,比起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歸還,最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後拒不歸還可申請強制執行。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為多久?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條是證明債權債務最好的書面賃證,如果債務人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不還款的話,那麼債權人是有理由進行合法的討要債務,對於債權人就可以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就可以起訴訟的方式,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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