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對方不還錢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1、通知債務人還錢。
2、和債務人簽訂一個還款協議並進行公證,在此協議中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如未按照約定還款,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手續。
3、在對債權人提起民事訴訟前申請財產保全。
4、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有借條對方不還錢怎麼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