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糾紛訴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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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糾紛訴訟3年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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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糾紛中債權債務時效變3年嗎



    (一)債權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


    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自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


    (二)債權債務糾紛訴訟要注意什麼


    1、要確認到底是哪種債務關係


    (1)債務從其產生的原因來看,主要由訂立合同而來,除此以外,還有侵權行為的債務關係、不當得利的債務關係和無因管理的債務關係等等。


    (2)另外,隨着擔保法的出台,債務的擔保也是債務履行的一種法律保證。其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質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種。


    (3)由此可見,當事人首先確認自己屬於哪種債務關係,是打債務糾紛官司的前提條件。


    2、要保證該債務關係是依法成立的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規定:“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可見,當事人所涉及的債務糾紛案件,其權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關鍵是這種債務關係是否合法、有效。


    3、要樹立訴訟時效觀念


    (1)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訴訟時效分為一般訴訟時效、特別訴訟時效和最長訴訟時效三種。

那麼這時候的訴訟時效就是在寫下欠條的之日起的兩年之內,但是因為案件的性質不同,所以大家最好是諮詢一下相關的從業人員得到準確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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