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拖欠貨款訴訟所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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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貨拖欠貨款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供貨拖欠貨款訴訟所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户口簿、暫住證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執照副本、企業機讀檔案查詢結果、組織機構代碼證;

3、當事人在訟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併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買賣合同關係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邀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

4、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5、證明擔保合同關係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三)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2、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3、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户投訴、退貨和索償的證據;

5、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則提交第三人關於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四)為保證判決能順利執行,可以申請訴訟保全,申請訴訟保全應提供如下材料:訴訟保全申請書、擔保書,擔保的方式:現金、房屋、擔保公司的擔保函。

二、拖欠貨款訴訟的訴訟時效

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就拖欠貨款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絕歸還時起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後,期間重新計算.

供貨拖欠貨款訴訟時,原告應儘量提供可以證明被告拖欠貨款的證據,如貨款的收支憑據、還款承諾書、證人證言等,同時還應注意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民事訴訟的時效期間為兩年,雙方約定的支付貨款的期限到期後算起兩年之內,供貨方應提出訴訟,超過訴訟時效的,法院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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