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標的11萬交多少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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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標的11萬交多少訴訟費?

訴訟標的11萬交多少訴訟費

訴訟標的11萬需向法院繳納訴訟費255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撤訴或駁回原告訴訟會退訴訟費嗎?

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撤訴的,已經進入和審判程序,已經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資源等,原告撤訴並經人民法院准許的,原告所交納的訴訟費減半收取。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請撤訴並經人民法院准許的,在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的情況下,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三、民事訴訟費誰承擔?

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按照以下原則負擔:

(1)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2)按比例分擔: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協商負擔:調解、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4)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實際上原告到時候也應該以人民法院的通知為準,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不可能亂向原告收取訴訟費的。通知當事人交訴訟費的也一定會出具書面的法律文書,在通知書當中就標註清楚了收取訴訟費的具體參考依據和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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