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訴後再起訴有影響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在民事糾紛中,常常有原告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對自己提起的訴訟有了反悔之心,也會萌生想要撤回訴訟的想法,然而大家都知道法院是一個威嚴的地方,任何人都不應該去褻瀆法律的權威,如果提起撤訴又害怕之後再難主張同一權利。所以,大家都好奇撤訴後再起訴有影響嗎?

原告撤訴後再起訴有影響嗎?

一、原告撤訴後再起訴是否有影響

民事訴訟法有關解釋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但該解釋還規定,當事人申請撤訴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訴處理的案件,如果當事人有違反法律的行為需要依法處理的,法院可以不准許撤訴或者不按撤訴處理。法庭辯論終結後原告申請撤訴,被告不同意的,法院可以不予准許。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申請撤訴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申請撤訴的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但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申請撤訴不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本訴的進行。

(二)撤訴必須是原告自願。申請撤訴是原告處分自己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行為,除非原告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強迫原告申請撤訴,審判人員也不得以任何藉口,動員原告申請撤訴。

(三)撤訴必須合法。申請撤訴的時間必須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申請撤訴的人必須是有申請撤訴權的人;申請撤訴在實體上不得有規避法律的行為,不得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有損於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四)撤訴必須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當事人行使處分權,必須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進行審查,申請符合條件的,裁定準許撒訴,案件審理終結;申請不符合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案件繼續審理。不論是否准許撤訴,都必須以裁定的方式告知當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訴意見》明確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蔘加訴訟後,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依法准許原告撤訴後,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作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為另案被告,訴訟另行進行。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案件,如果當事人有違法行為需要依法處理的,法院可不準撤訴。

雖然法律給了原告撤訴之後還可以重新主張權利的機會,但我們大家都應該端正心態,不可將訴訟當做兒戲,對於提起訴訟,撤回訴訟的行為都應該懷抱謹慎的態度,深思熟慮之後再作出決定。撤訴後再起訴有影響嗎?自然是有的,雖然不影響訴訟權利本身,卻體現了你個人對律法的敬畏心!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