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內取保不通過逮捕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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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內取保不通過逮捕了怎麼辦

一、刑事拘留37天內取保不通過逮捕了怎麼辦?

被逮捕後可以委託辯護律師提供相關法律服務,嫌疑人在押期間,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二、刑事拘留後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刑事拘留後存在哪些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能隨便向辦案機關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有嚴格的適用條件的。即使刑事拘留期間辦案部門同意取保候審,如果在取保候審期間有違法行為,也有可能被逮捕。刑事拘留,取保候審和逮捕都是刑事強制措施,不管採用哪種強制措施嫌疑人都有權委託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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