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作品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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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樂作品侵權賠償標準是多少?
音樂作品侵權賠償標準並不是法律統一規定的,可以按照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或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二、不履行音樂作品侵權賠償協議可以強制執行嗎?
不可以,民事主體簽訂的賠償協議並沒有強制執行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三、音樂作品侵權賠償爭議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申請仲裁?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四、音樂作品侵權賠償爭議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五、音樂作品侵權賠償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音樂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權,不管以哪種形式使用他人的音樂作品,都需要尊重原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雖然法律沒有強行規定過音樂作品的侵權賠償標準,但也規定了侵權賠償金的計算依據,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不能在沒有任何有效證據的情況下隨意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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