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販賣毒品怎麼處罰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8.05K

走私販賣毒品怎麼處罰的

一、走私販賣毒品怎麼處罰的

行為人走私毒品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等。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罪滿足假釋的條件就可以。對象條件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且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犯罪分子和被判處無期徒刑且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的犯罪分子。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執行刑期的限制。

二、販毒行為屬於刑事犯罪嗎

販毒屬於刑事犯罪。犯罪分子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認定為販賣毒品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對多次販賣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走私毒品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販賣毒品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對於走私、運輸、製造毒品犯罪,只有達到十六週歲才負刑事責任。對於被利用、教唆、脅迫參加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走私,過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實施了走私行為,就不構成犯罪。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3、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近幾年來,國際上製毒、販毒、走私毒品活動不斷向我國滲透或假道我國向第三國運輸。國內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進行製造毒品、販賣毒品的犯罪活動,使大量毒品流入社會,嚴重地損害了他人的身體健康。為此國家陸續頒佈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嚴格控制麻醉藥品、精神藥物的進出口等活動,嚴禁非法走私毒品活動。

4、客觀要件

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違反毒品管制法規和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毒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走私販賣毒品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屬於刑事犯罪,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要按照販賣毒品的數量來確認量刑標準,涉案情節較輕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國對於毒品的管控非常嚴格,任何形式的毒品買賣都是犯罪行為,會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