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滯納金誰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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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滯納金誰來申請?

一、強制執行滯納金誰來申請?

逾期滯納金可由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其所在地中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來強制執行。但是行政機關在申請法院執行前,需要先催告當事人;如果當事人在催告書送達的十日後仍不履行的,行政機關才能申請法院執行。

1、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救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無自行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行政機關申請前應催告當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後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可申請法院(所在地有管轄權法院、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執行;

3、緊急情況行政機關可申請法院立即執行,經院長批准5日內執行;

4、執行費由被執行人承擔,行政機關不繳納申請費劃撥、拍賣和依法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或劃入財政專户,不得截留、私分或變相私分。

二、到哪裏去申請強制執行?

到法院申請執行的,要向一審法院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請。

判決未能得到履行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立案庭申請執行立案,有的地區由執行局負責立案。各地規定不同,可到一審法院具體諮詢。

申請執行申請提交的材料有:當事人身份證及複印件、申請執行書、生效判決書、法律文書生效證明等。

人民法院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應當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下列文書: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書,民事調解書,行政賠償判決、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3、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

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於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5、經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6、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期限為2年。

三、申請執行時,應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證件?

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申請執行人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對口頭申請應當製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5、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或仲裁協議書。申請執行國外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應當提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我國公證機關公證的仲裁裁決書中文本。

6、申請執行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委託代理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委託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和代理人的權限。委託代理人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為進行執行和解,或代為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7、其他應當提交的文件或證件。

對於強制執行滯納金誰來申請這個問題,答案是行政機關來申請,滯納金屬於行政強制措施的一種,此時只有有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才可以主動的採取行政強制措施。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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