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級幹部退休年齡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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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級幹部退休年齡規定是什麼?

一、部級幹部退休年齡規定是什麼

退休年齡為65歲,但是正職和副職的具體規定是不一樣的,部級幹部是正職的退休年齡一般是65歲,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是68歲;對於部級幹部是副職的,其60歲即可在本部門退休而轉向二線。

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凡未達到最高年齡自願退休的稱為“自願退休”;凡已達最高年齡而必須退休的稱為“強制退休”。

只有工作達到一定年限才能享有退休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的決議第十四條的規定,幹部離休、退休、退職,由所在單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報任免機關批准。

二、部級幹部退休金什麼時候發

1、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自核準次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標準按照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計發,具體如下:

(1)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准退休之月;

(3)因工作需要後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後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

(5)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的,延誤辦理退休手續期間以及後延繳費未滿整年度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不予補發,多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予以退還,達到退休條件以後調整養老金增加部分累計計算。

部級幹部的退休年齡為65歲,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達到了退休的年紀,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如果員工提前辦理了退休手續,退休的時間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退休之日,從這天開始可以領取退休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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